重大疾病保险将迎来十年来的最大变化!
在健康险总保费中,60%是重疾险,估算年度保费在亿元左右,其在健康险中的地位堪比财产险中的车险,影响面大。据重疾发生率表项目统计数据显示,仅年至年11年间,重大疾病保险已为消费者提供了超过款产品,累计承保近2亿人次,累计赔付约18万人次,赔付金额超过亿元。
同时,重疾险又很复杂,赔付是以合同约定的重疾责任为准的,而疾病责任就涉及重大疾病的定义、分类和范围等。同时,保障金额与产品价格还与重疾的发生概率(重疾经验发生率)紧密相关。
由此,重疾险的产品设计和定价有两个重要的基础性内容:一是重大疾病的定义,二是重大疾病的发生概率,也就是经验发生率。目前行业在用的这两项基础依据已分别使用了13年、7年,前者于年发布,后者于年发布,已经不能适应最新的情况。由此,行业启动了修订工作。
这次由保险业协会、医师协会联合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下称“规范”),以及由精算师协会发布的《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将是新的重疾险产品设计以及定价的基础。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重疾险产品将在这两项基础性内容修订后产生哪些变化,也值得了解。
11月5日,保险行业重大疾病定义及发生率修订成果新闻通气会召开,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保险业协会、医师协会、精算师协会相关负责人就相关修订以及影响作了解答。
对重大疾病分级,引入“轻度疾病”
对于消费者来说,此次规范修订的明显变化是重大疾病有了分级,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即新增3种轻度疾病包括: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保险业协会表示,根据最新医学实践,科学划分疾病等级,合理区分重度疾病与轻度疾病,使赔付更加精准合理,是此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
通过科学分级,一方面充分适应了医学诊疗技术发展,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使赔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也适应重大疾病保险市场发展实际,对目前市场较为普遍的轻症疾病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
据了解,在旧规范中属于除外责任不予赔付的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此次依据分级原则,纳入了新规范“恶性肿瘤——轻度”;如包括: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TNM分期为T1N0M0的前列腺癌等疾病。从这一角度来说,对消费者的保障更加全面了。
重疾数量从25种增至28种
此次规范修订增加了基础病种数量,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除了上述3种轻度疾病外,重度疾病也增至28种重度疾病。
对于消费者来说,修订后重疾增至28种,意味着新的重疾险产品保障范围必须至少包括这28种疾病,从而保障进一步扩展。
具体来说,是在旧规范疾病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
另外,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
3种轻症赔付30%基本保额
引入轻症后,轻症赔付比例上限是多少?
根据各界意见反馈及保险行业承保理赔数据测算,新规范对所含3种轻度疾病(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确定为30%。
如果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新增新规范外的其他轻度疾病,相应的保险金额由保险公司自行合理设定。
甲状腺癌将归为轻症范围
关于甲状腺癌的调整在此次版重疾定义规范修订中受到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