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退耕还林款被判刑
作者:吴胜保 程晓琴
来源:
安庆
发布时间:
宿松县汇口镇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石松涛,涉嫌贪污退耕还林款案,由宿松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最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所贪污的赃款43771.61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宿松县检察院指控:从2003年至2007年,石松涛利用所担任的职务之便,把本镇有78.2亩林地无人申报,放在一个名叫罗洪波的名下进行了申报,冒领来的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分了一部分给罗洪波。后来,上述林地所有权人戢松全多次向该县林业局反映,他所植的树木未领到补助款,于是县林业局派王先果到汇口镇核查。被告人石松涛见冒领退耕还林款之事暴露,便找王果先商定,将此78.2亩林地划出38亩退耕还林指标给戢松全,剩下的40.2亩所领的补助款石松涛、王先果二人平分。
法院审理认为:石松涛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43771.61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石松涛自愿认罪,已退清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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