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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程轶华
5月31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根据近日下发的《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关于明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等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我市全面执行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6月10日将执行金华统一规定(特殊、慢性)病种政策。
据了解,该《通知》对规定(特殊、慢性)病种的病种范围、报销目录、审批标准等都进行了规定。那么,执行金华统一规定(特殊、慢性)病种政策会有哪些变化呢?我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对金华规定(特殊、慢性)病种政策变化进行了详细解读。
新增5个病种
据了解,本次调整共新增5个病种,具体为脑性瘫痪、糖尿病合并高血压、中枢神经系统良性占位性病变、前列腺增生、甲状腺功能异常。因此,金华规定病种政策设置特殊病种14种,慢性病种20种。
同时根据《通知》规定原办理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帕金森病、冠心病等17种特殊病种将调整为慢性病种管理,相关报销比例、报销限额将相应调整。具体规定病种范围如下:
(一)特殊病种:恶性肿瘤、血液系统恶性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以上)、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脑性瘫痪、克罗恩病、精神病、阿尔茨海默病、耐多药结核、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省规定的罕见病(渐冻症、戈谢症、苯丙酮尿症)。
(二)慢性病种:高血压病伴并发症、糖尿病伴并发症、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慢性病毒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冠心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顽固性哮喘、中枢神经系统良性占位性病变、活动期结核病、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硬化、肝豆状核变性、帕金森病、前列腺增生、甲状腺功能异常、结缔组织病(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硬皮病)、癫痫。
转外就医更加严格
根据《通知》,医院范围更大了,金华市内医保定点二级(含)医院、镇(街区)卫生院均可以就诊。
但是《通知》对转外就医管理更加严格,只有恶性肿瘤、血液系统恶性疾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等四个特殊病可到杭州、上海、北京三级甲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相关符合报销的费用按规定报销。其他病种到金华市外就医的门诊费用则不予报销。
规定病种申请备案更快
此外,6月10日起,市民申请规定病种不需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了。市民只要携申请病种相关病历的原件和复印件(出院记录或近半年的门诊病历)及相关的化验、检查资料,医院、医院找规定病种审批专家就可以办理了;特殊病医院两名专家审核签字,慢性病种只要一名专家审核签字。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申请资料医院医保办办理备案登记,规定病种待遇从备案登记后生效。规定病种申请流程调整让办理变得更加便捷,办理时间已大幅缩短,实实在在让参保人员更快享受医保待遇。
最高支付限额有变化
特殊病种门诊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的起付标准为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可报销医疗费用,一档或二档在职参保人员报销85%、退休90%,三档报销75%。
慢性病种门诊一个医保年度内在金华市内就医的可报销医疗费用,一档或二档参保人员报销80%,最高报销限额为0元;三档参保人员报销60%,最高报销限额为元。批准参保人第二个及以上慢性病种的,慢性病种最高报销限额增加到%(一档或二档为7元,三档为元)。
系统切换期暂停窗口业务
为方便参保人员,简化流程,特殊、慢性病种类别调整人员不再更换特殊病种专用证历本,备案信息系统自动切换。
另外,因系统切换,6月1日至6月9日,暂停全市人力社保、医保所有服务窗口业务。相关业务6月10日起恢复办理。请各参保单位和市民朋友合理安排办理时间,错开系统切换时间,以免空跑。
据了解,按照金华市人社局统一部署,我市人力社保、医保信息系统将于6月10日切换成“金华E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这也是进一步提升人力社保、医保公共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6月1日零时至6月9日24时,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全市人力社保、医保所有服务窗口(人力社保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服务窗口、社保卡制卡中心、农商银行服务窗口)及网上业务办理(社保网上申报系统、永康掌上人社、人力社保自助服务机)。
还需注意的是,6月7日20时至6月9日24时,所有医疗机构、药店医保实时刷卡结算服务也将暂停。暂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12月31日前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也可到就诊医疗机构重新医保结算。
系统切换期间,企业可到原社保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工伤参保及工伤事故报案备案,待新的网上申报系统启用后再重新办理相关申报手续。企业退休人员6月份养老金将提前至5月底发放。
编辑应桃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