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挑战规则不能拿学生当炮灰
长江学者、南开大学教授李卫东指导的十几位博士生,尽管通过了论文答辩,却因没有发表论文而无法正常拿到学位。据学生们反映,原因主要在于导师压着大家的成果不投稿。李卫东说,自己对这一“土*策”十分逆反,研究成果是否投稿、何时投稿,理应由学者自主决定。(7月18日《中国青年报》)无论是把学位与发表论文挂钩,还是追求教师和学校的论文发表数量,都是目前高校里比较通行的做法。当然,也遭受了很多批评和质疑。从理论上来讲,教授们自然有选择是否公开自己研究成果的自由,而学生发表论文与否更不能简单与其学术水平等同。南开大学已经对李卫东博士生中的6人破格授予学位,这事实上表明没发表论文并不代表他们不具有取得学位的学术能力。制度到底是否合理,是个有争议的话题,李卫东不认可这些或明或暗但却事实存在的规则,当然有权利发出自己的抗争之声。问题在于,作为教授,李卫东不可能不知道违反这些要求可能给自己的博士生们带来的后果。正如有学者所言,表达意见的途径有很多,但因为老师对规则的逆反而耽误学生的前程,是很不应该的。在这个事件中,李卫东无疑负有第一责任,拿学生当作自己挑战规则的牺牲品,显然是很不负责的。所谓导师,一方面需要具有指导学生的深厚学术能力,另一方面,当然也需要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后者虽然无关学术本身,却尤其重要。如果不把学生放在心上,即使其学富五车、水平极高,又如何保证能将专业知识充分传递于学生乃至启发学生进行更深远的科学研究呢?李卫东的抗争虽是个人行为,但却损害了数届一大批博士生的利益,所以更要思考的是,高校为何没有相应的纠偏机制,及时制止其错误、维护学生利益,而直到现在才暂停其继续招收博士生呢?其实,这起事件还值得继续追问。学生没有发表论文,并非他们没有研究成果,而是由于他们的论文被李卫东“压着不投”。那么,学生们为何不能自己投稿呢?或许,这正是大学教育中另一个龌龊的潜规则:学生的研究成果首先属于导师。不管导师在研究中实际出了多少力,成果也要和导师共同发表,甚至,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或者完全被导师单独发表。李卫东既然不满学校的规定,为何不“放权”给学生让他们自由投稿?因个人原因而导致学生不能及时取得学位,李卫东难辞其咎。但很显然,仅仅抓住李卫东的责任,于学生、于大学规则的良性改善并没有实际意义。如何在大学教育和研究的各项*策制定中,真正维护学生权利、维护学术纯洁,才是这个事件最该引起关注之处。刘楚汉(江苏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