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流程》(临人社发[]6号)文件规定及我县对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要求,定于每年5月份和10月份进行职工门诊慢性病鉴定及补助证办理工作。今年10月份的慢性病鉴定查体时间为10月9日-10月31日(公休日除外),医院查体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0种类门诊慢性病
*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2、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3、心、脑、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抗栓治疗(有效期两年)
*4、肺结核(有效期两年)
5、慢性支气管炎
6、支气管哮喘
7、肺间质纤维化
8、肺源性心脏病
9、高血压
10、冠心病
11、消化性溃疡
*12、溃疡性结肠炎
*13、克罗恩病
14、乙型(丙型)病*性肝炎
*15、自身免疫性肝病
16、肝硬化
17、前列腺增生症
18、慢性肾小球肾炎
19、慢性肾盂肾炎
20、肾病综合征
*21、慢性肾衰(慢性肾病CKD3-5期)
*22、再生障碍性贫血
*23、白血病
*24、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25、多发性骨髓瘤
*26、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27、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28、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29、特发性(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30、血友病
*31、垂体瘤(催乳素瘤)
32、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症
33、糖尿病
34、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症
35、股骨头坏死
36、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
*37、系统性红斑狼疮
38、脊柱关节炎
*39、干燥综合征
*40、贝赫切特症(白塞病)
*41、特发性炎症性肌病
*42、系统性硬化病
*43、脑出血(脑梗塞)后遗症
*44、癫痫
*45、帕金森病
*46、运动神经病
*47、多发性硬化
*48、重症肌无力
49、银屑病
*50、精神类疾病
二、鉴定流程
1、标有“*”的30种疾病根据相关病历资料直接审核鉴定,其余病种于每年5月份和10月份集中办理。
2、健康体检报告均不作为鉴定依据。
3、申请人员本人必须到现场鉴定查体,以下两种情况个人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及相关病历资料,或由医保处组织医学专家上门鉴定查体办理。
(1)异地安置人员因年老体弱确实不能到现场的。
(2)因病行动不便确实不能到现场的。
三、慢性病待遇享受,起始日期原则上以慢性病审批时间为准。
四、以前办理的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证继续有效。
五、查体时持本人社保卡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首次办证人员需备2张照片),医院查体中心鉴定查体。流程如下:
(1)填写慢性病查体鉴定表;
(2)到收款窗口现金缴费;
(3)到相关科室进行查体;
(4)医保处工作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后,到县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慢性病补助证。
六、集中鉴定查体时间
年10月9日—10月31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县医保处)
(医院查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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